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泵行业技术、市场
  加入收藏夹 | 客户留言
泵业网
 工作原理 | 泵的选型 | 技术文章 | 样本下载 | 新闻中心 企业新闻 | 展会中心 | 最新展会 | 展会新闻 | 产品动画 隔膜泵专题 | 化工泵专题
 供应信息 | 求购信息 | 代理加盟 厂商名录 | 品牌列表 | 产品中心 | 泵采购商 | 泵工程师 | 企业专访 | 企业招聘 螺杆泵专题 | 计量泵专题
百士吉泵业集团 安徽盛唐泵阀 上海绩优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Xylem公司 格兰富
您当前的位置:泵业网 >>综合新闻>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下月生效
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下月生效
来源:互联网 点击:692    发布日期:2014/2/20
 

   环境保护部于2013年12月26日颁布的《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

《办法》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各项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更好地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在广泛调研并征求意见后颁布的。
《办法》对于申领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的人员设置了4个必要条件:一是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具有正式编制拟从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人员;二是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三是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作满一年;四是参加环境监察执法资格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办法》提出,申领人员提交证件申请后,同级环境监察机构应对其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核,认为其符合《办法》要求的,在全国环境监察队伍管理系统中予以提交。经逐级审核通过后,由发证部门发放正式执法证件。
在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的使用方面,《办法》要求,持证人应按照《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执行公务时正确使用环境监察执法证件。
《办法》还对环境监察执法资格培训管理,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的审验,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的补发与换发,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上一条: 卫计委全国范围内专项整治饮用水输送管材
下一条: 江苏最严水资源考核方案将3月出台

图片新闻

>>更多
最新资讯
新品速递
昌茂CQB型CQB型氟塑料磁力泵(衬氟)
CQB系列氟塑料磁力驱动泵,采用磁力耦合传动,不存在动密封点,因此 彻底...
昌茂IH不锈钢离心泵IH不锈钢离心泵
质量稳定可靠,广泛应用于城市给排水、石化、制药、食品、轻纺、机械等工业...
热点产品 更多产品 

 


侠飞泵业
服务电话:0086-21-31268091 关于bywchina.com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泵业网
公众号
泵阀产品
采购咨询
泵阀产品
推广咨询
泵业网 版权所有 2023 上海鸿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沪ICP备08026076号-7
免责声明: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因内容、版权问题需本网停止转载的,请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停止转载,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