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发展”)10月20日与新宁县人民政府签署《新宁县集中式风电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拟在新宁县水庙镇及周边区域建设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规模暂定400MW,预计总投资约22亿元。
协议明确,湖南发展为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需在项目备案前于新宁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承接协议权利义务。新宁县属国有企业可在同股同权基础上参股,持股比例不超过30%。项目最终建设规模、投资额以湖南省发改委(能源局)批复为准。
湖南发展表示,项目有利于公司聚焦能源主业,风电业务与现有水电、光伏业务协同效应明显,可进一步优化能源资产结构。公司目前运营湖南境内7座水电站、5座分布式光伏电站,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可控装机容量74.502万千瓦,清洁能源收入占比92.65%,暂无实质风电业务布局。
该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完成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协议约定,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项目需纳入湖南省“十五五”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库,未入库则协议自动终止;入库后12个月内未取得核准手续且双方未就继续开发达成一致的,协议同样自动终止。
湖南2026年风电项目实行“十五五”项目库管理,项目库总规模不超过3000万千瓦,申报采取“省级统筹、市州落实主体”原则。若本次400MW项目最终落地,装机规模将超过湖南发展现有可控总装机容量的一半,成为其集中式风电领域的重要布局。 |